本报讯:8月6日下午,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王晓安率领省政协职业教育项目建设调研组一行13人抵达宝鸡。调研组在宝鸡市政协主席张民义、副主席倪宝生的陪同下,兴致勃勃地来到陕西振华学院蟠龙新校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现场听取了有关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陕西振华学院院长刘荣向省政协调研组成员详细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并重点汇报了近年来陕西振华学院开展教育扶贫和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情况。
省政协副主席王晓安在听取汇报后指出,陕西振华坚持民办教育20年实属不易;振华为社会做了件大好事。民办教育是利国利民的民生教育工程,这项事业比光彩事业更光彩。他说,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都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两者不同之处只是在经费来源、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而这些正是为我国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办学体制的改革以及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加大注入了活力。更为重要的是,民办教育改变了政府包办教育的状况,增加了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了社会不同层次的人对教育的需求,在当前和未来的很长时期内,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元需求仍将持续增加。我们要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为此,他希望地方政府要大力扶持民办教育,促使其健康成长;要明确“公平”是民办教育发展的前提,“扶持”是制定政策的关键,而“促进”则是法治的核心。建议各地在成立民办教育专门管理机构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由劳动、人事、民政、财政、工商、税务、规划、公安等卫生部门共同参与的民办教育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学校要尽好自己的义务,教书育人,传授技能,真正意义上做好民生工程,尽力实现宏伟目标。
当王主席得知刘荣院长是宝鸡市政协委员时,十分高兴地说到:“天下政协是一家,发展中有什么困难就找我,省政协的同志会助你一臂之力的。”他还勉励刘院长说,要坚定信心,把振华办成一所名校;今后的发展要在名师执教上下工夫,让更多的农村青年接受教育。随行调研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王改民在听取了刘院长有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问题时指出,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把“促进”落到实处。要从学校层面的公平竞争,教师层面的公平待遇,学生层面的公平权益三个角度,落实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同等法律地位”。
记者:贾 敏 |